第4章 李寻欢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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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李寻欢的震撼

    李寻欢风尘僕僕。
    连著三日的追踪,他几乎没有合过眼。袖中的飞刀依旧冰冷,可他的心却早已乱如麻。
    他设想过一百种可能。
    诗音被囚於暗室,以泪洗面。那妖人对她百般折辱,逼她屈从。又或者,她早已心存死志,只待一个机会了结此生。
    每一种可能,都让他的心口,如被刀绞。
    他循著蛛丝马跡,终於找到了这座不起眼的小镇。
    镇子不大,炊烟裊裊,街头巷尾满是贩夫走卒的叫卖声,充满了人间烟火气。
    也就在这片最寻常不过的市井喧囂中,李寻欢的脚步,驀然顿住。
    他看见了她。
    在一个热气腾腾的包子铺前,林诗音穿著一身再普通不过的粗布裙,正蹙著好看的眉头,有些笨拙地跟那五大三粗的铺子老板理论著什么。
    “老板,你这肉包子比昨日小了一圈,怎的还卖一个价钱?”
    她的声音不大,却带著一股不肯罢休的认真。
    老板擦了把汗,咧嘴道:“姑娘,这面涨价了,小的不敢涨包子钱,只好让它瘦瘦身。”
    “那不行,你得分开算,面是面,肉是肉。要么,你给我添半个,要么,这文钱,你得找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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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寻欢怔在原地,如遭雷击。
    他认识了林诗音二十年。在他的记忆里,她永远是那个在李园中安静读书、安静抚琴的女子,是那个对金银俗物毫无概念的画中仙。
    別说是一文钱,就是千两黄金放在她面前,她怕是也懒得多看一眼。
    可现在,她竟然为了半文钱,和一个市井汉子爭得面红耳赤。
    最后,那老板被她绕得头晕,哭笑不得地多给了她一个包子,连连摆手让她快走。
    林诗音捧著那两个尚有余温的包子,转过身时,脸上竟露出了一抹心满意足的、带著几分狡黠的笑意。
    那笑容,仿佛一缕最烈的阳光,瞬间刺破了李寻欢心中积鬱了十年的阴霾,也刺得他双目生疼。
    他从未见过她这般……鲜活。
    顺著林诗音的目光,李寻欢看向了不远处的一家小茶馆。
    茶馆门口的屋檐下,一张竹製的躺椅上,那个传说中的“花间客”苏涣,正懒洋洋地躺著,一条腿还不安分地翘在扶手上,手里拎著个老旧的酒葫芦,时不时仰头灌上一口。
    日光落在他身上,他眯著眼,像一只晒足了太阳的猫,浑身上下都透著一股生人勿近,我很想睡的懒散劲。
    他看著林诗音走来,看著她手里的两个包子,嘴角撇了撇,那神情,是三分无奈,三分嫌弃,还有四分……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纵容。
    林诗音將一个包子递给他,他懒得伸手,只是张了张嘴。
    她便將包子凑到他嘴边,他这才咬了一大口,含糊不清地抱怨了一句什么,像是在说还是这么难吃。
    这一幕,如同一柄无形的重锤,狠狠砸在了李寻欢的心上。
    他脑海中那一百种关於囚禁、折磨、悲苦的猜想,在这一刻,尽数崩塌,碎得连一片瓦砾都找不到。
    他错了。
    错得离谱。
    那个男人,不是在抢她,不是在囚她。
    他是在救她。
    李寻欢瞬间想通了一切。
    兴云庄那石破天惊的一句“我反对”,那朵诡异的黑花,那神鬼莫测的离去,都不是为了羞辱龙啸云,也不是为了炫技。
    那是一场最激烈的破而后立!
    他用一种近乎酷烈的方式,斩断了她身上所有的枷锁——李寻欢的成全,龙啸云的恩情,世俗的礼教。他將她从那个华美的牢笼里,粗暴地拽了出来,扔进了这片最真实的红尘俗世。
    他逼著她去为了生计而奔波,逼著她去为了半文钱而计较,逼著她……重新活过来。
    李寻欢的胸口剧烈起伏,一阵猛烈的咳嗽涌上喉头,却被他死死压住。
    他看著那个会笑、会恼、会为了一个包子而露出小得意的林诗音,再回想自己,那个亲手將她推入深渊,还自以为是成全与伟大的李寻欢……
    何其可笑!
    他自詡探花,才高八斗,却从未真正读懂过她的心。
    而那个看似懒散不羈的年轻人,却一眼看穿了她灵魂深处的枯寂。
    此等手段,此等用心,此等眼界……
    李寻欢深吸一口气,那股辛辣的空气涌入肺中,竟让他那颗被酒精麻痹了许久的心,感到了久违的刺痛。
    他缓缓迈开脚步,朝著那张躺椅,一步一步走去。
    每一步,都像是踩在自己那可悲的自尊上,沉重如山。
    躺椅上的苏涣,似乎有所感应。
    他那双总是半睁半闭的眸子,不情不愿地掀开一条缝,当他看清来人那张憔悴却依旧俊朗的脸,以及那双复杂到极点的眼睛时。
    苏涣脸上的表情,瞬间垮了下来。
    他甚至懒得开口,只是动了动嘴唇,无声地吐出了两个字。
    麻烦。
    李寻欢就站在那里。
    不远,不近,恰好三步。一个足够出刀,也足够看清对方眼中情绪的距离。
    日光自他身后而来,將他那副被酒色掏空了的病容,衬得愈发憔悴,唯独那双眼睛,亮得像两颗被雨洗过的星辰。
    “阁下,就是苏涣?”
    他的声音很慢,带著常年咳嗽的沙哑,字字句句,都像是从肺腑里咳出来的。
    躺椅上的苏涣,极其不情愿地坐起了半个身子,像是被人从美梦里薅了起来,浑身上下都写满了起床气。
    他眯著眼打量了来人片刻,打了个长长的哈欠。
    “如果江湖上那个抢了你表妹的倒霉蛋叫苏涣,那应该就是我了。”
    他晃了晃手里的酒葫芦,语气懒散得像是没长骨头,“李探花有何指教?要打架我可奉陪不了,刚躺舒服。”
    这番近乎无赖的光棍態度,让李寻欢准备了一路的质问,尽数堵在了喉咙里。
    他沉默了片刻,才沉声问道:“你为何要带走诗音?”
    苏涣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理所当然地答道:“因为我想学咫尺天涯啊。”
    他顿了顿,似乎觉得这解释不够清楚,又补了一句:“有个声音告诉我,改变她的命运就行。我觉得,抢婚最直接,也最省事。”
    最省事。
    这三个字,轻飘飘的,落在李寻欢耳中,却不啻於平地惊雷,震得他脑海中一片轰鸣!
    他一瞬间明白了。
    什么叫最省事?
    一刀斩断所有牵绊,一举击碎所有枷锁,用最酷烈、最直接的方式,让她与过去彻底割裂,这才是真正的省事!
    而他自己呢?
    退让,成全,自我感动,將她推给一个自己都未必信得过的人,然后躲在角落里饮酒,咳血,痛苦。
    那样的迂迴曲折,那样的瞻前顾后,才是天底下最愚蠢、最麻烦的事!
    李寻欢的呼吸,骤然急促。
    他强压下翻涌的气血,又问:“你就不怕江湖唾骂,不怕龙啸云的报復?”
    “怕啊。”苏涣灌了一口劣酒,辛辣的滋味让他皱了皱眉,“所以这不是找了个地方躲起来了么。等他忘了,或者等我强到不怕他了,不就行了?”
    他將身子重新懒懒地靠回躺椅,眯著眼,看著头顶那片被屋檐切割得並不完整的蓝天,嘴里含糊不清地嘟囔著。
    “人活著,晒晒太阳,喝喝酒,多好。干嘛非要去想那些不开心的事,多麻烦。”
    这番话,是苏涣发自肺腑的咸鱼理论。
    可在李寻欢听来,每一个字,都仿佛蕴含著勘破世情的至理。
    等他忘了,是顺其自然。
    等我强了,是蓄势待发。
    晒太阳,喝酒,是不滯於物,活在当下。
    原来,这世上最高的智慧,不是去解决麻烦,而是学会与麻烦共存,甚至是无视麻烦。
    李寻欢看著苏涣那副懒散得近乎颓废的姿態,那双半睁半闭、仿佛对世间万物都提不起兴趣的眸子。
    这一刻,他眼中看到的,不再是一个抢走他表妹的狂徒。
    而是一个早已超然物外,游戏红尘的圣人。
    他李寻欢自詡看透人心,却半生为情所困,活成了一个笑话。
    眼前这个年轻人,看似什么都不在乎,却用最简单的方式,办成了他想办而不敢办,想办而不能办的事。
    高下立判。
    李寻欢眼中的审视、怀疑、挣扎,在这一刻,尽数褪去,只剩下一种发自內心的敬佩,与仰望。
    他后退一步,对著躺椅上那个还在抱怨酒太次的年轻人,深深地,长长地,作了一揖。
    “受教了。”
    说完,他转身便走。
    没有再多问一句,没有再多看林诗音一眼。
    背影萧索,却比来时,多了一分说不清道不明的解脱。
    苏涣看著李寻欢离去的背影,长长地鬆了口气。
    总算送走一个大麻烦。
    他重新躺下,找了个更舒服的姿势,正准备再睡个回笼觉,耳边却忽然传来一阵喧譁。
    街角处,几个泼皮无赖,正围著一个衣衫襤褸的少年,推推搡搡。
    那少年身形单薄,怀中紧紧抱著一柄用粗布包裹的铁剑,低著头,一言不发。
    可当他偶尔抬起眼时,那眼神,却像一匹被逼入绝境的孤狼,充满了冷厉与孤傲。
    苏涣的眼皮,猛地一跳。
    阿飞。
    也就在他认出那少年的瞬间,一行冰冷的水墨小字,再次悄然浮现在他眼前。
    【阿飞,为情所伤,沉沦半生。助其明辨是非,可开启神功以气御剑。】
    苏涣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
    他缓缓闭上眼,嘴里吐出两个字,满是绝望。
    “……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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