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云庄的喜宴,终究是变成了一场丧事。
龙啸云的脸面,死在了那一句“我反对”上。他半生的仗义疏財,死在了那朵凭空绽放的黑花下。
“万两黄金!”
堂中一片狼藉,龙啸云的嘶吼声却盖过了所有杯盘碎裂的杂音,声带都撕扯得变了调,再无半分河北大侠的风范,只剩下野兽般的狰狞:
“我要那个妖人的人头!还有那个贱人!谁能带来他们的消息,赏银千两!”
万两黄金买一颗人头,千两白银换一句话。
好大的手笔。
席间的江湖宾客,惊魂甫定,眼中便都燃起了贪婪的火。他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方才的恐惧已化作了揣测与兴奋。
“那手段,於酒水中生花,闻所未闻,莫不是百年前销声匿跡的花间派传人?”
“狗屁的花间派,我看就是个妖人!那身法,如鬼似魅,凭空消失,简直骇人听闻!”
“管他妖人还是高人,既然敢在眾目睽睽下行事,便是个客人。一个游戏花丛、手段诡异的客人……不如,就叫他花间客?”
“花间客”,这三个字,便在这场闹剧的废墟之上,伴隨著万两黄金的悬赏,如插了翅膀般,註定要飞向大江南北。
丐帮弟子得了消息,如鱼入水,迅速散去。
一些自詡名门正派的掌门人,则面色凝重,已將这个不知名的花间客列入了邪道妖人的名册,回去便要昭告武林,共同提防。
人声鼎沸,唯有一人,静立於这片喧囂之中,仿佛身处另一个世界。
李寻欢没有理会龙啸云的咆哮。
他缓步走到那滩狼藉的酒渍前,缓缓蹲下身,任由那身价值不菲的锦缎长衫沾染上尘埃。
他捡起了那个被遗落在地上的酒葫芦。
葫芦样式老旧,入手温润,摩挲得有些光滑了,显然是主人的心爱之物。
他拔开塞子,凑到鼻尖,闻到的却不是什么琼浆玉液,而是最寻常不过的劣质烧刀子,辛辣刺鼻。
一个能使出那般鬼神莫测手段的人,喝的却是这种连寻常脚夫都未必看得上的酒?
李寻欢的眼神愈发复杂。
他又看向地上那片早已乾涸的酒渍,那朵诡异的黑花早已消散无踪,仿佛从未出现过。
但他知道,它存在过。那不是毒,不是幻术,更像是一种他毕生所学都无法理解的、真实存在过的东西。
他將酒葫芦收入怀中,站起身,对著已然气急败坏的龙啸云,只淡淡说了一句:“大哥,我出去走走。”
便转身离去。
他不是去追,也不是去拿人问罪。
他只是想去找到一个答案。一个关於那个懒散的年轻人,也关於诗音眼中那一闪而逝的、名为“活气”的光彩的答案。
……
山风穿过洞口,带著一丝凉意。
苏涣寻的这个山洞,藏在一片荆棘丛生的崖壁后,若非他凭著现代人的野外生存常识,几乎不可能被发现。
他躺在一堆厚厚的乾草上,枕著双臂,眯著眼,看著洞口那一小片被切割得奇形怪状的蔚蓝天空,嘴里正叼著一根不知名的草茎,悠閒得像是在自家后院晒太阳。
“躺平,真好啊……”
他舒舒服服地翻了个身,嘴里含糊不清地念叨著。
这几日,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恢復那被“咫尺天涯”一次性抽空的真气。偶尔醒来,便是这般躺著,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
林诗音坐在一旁,正用一根削尖的树枝,小心翼翼地串著几颗刚采来的野果。
她时常会看他。
看他睡著时毫无防备的侧脸,看他醒来后懒洋洋打哈欠的模样,看他嘴里永远念叨著“麻烦”却总在天黑前带回一些能果腹的东西。
这个男人,身上充满了矛盾。
他救她於水火,却抱怨她是个麻烦。
他身怀绝技,却懒散得像个市井閒汉。他明明是个比她还年轻的青年,眼神里却透著一股看透世事的沧桑与……疲惫。
这几日,是她这十年来,睡得最安稳的几日。
即便是在这简陋破败的山洞里,吃著干硬的野果,也比兴云庄那锦衣玉食的牢笼,要舒心百倍。
她將串好的野果递过去。
苏涣睁开一只眼,瞥了一眼,懒得伸手,直接张开了嘴。
林诗音无奈,却又觉得有些好笑,只好將果子凑到他嘴边。
苏涣咬下一颗,嚼了嚼,酸得他眉头一皱,含糊道:“明儿换个地方,这儿的果子,不好吃。”
林诗音“嗯”了一声,刚想收回手,却见苏涣那双总是半睁半闭的眸子,忽然完全睁开了。他坐起身,眉头紧锁,伸手探向她的额头。
他的手掌有些凉,覆在她额上,却让她感觉自己滚烫得嚇人。
“嘶……”苏涣触电般收回手,像是被烫到了一样,脸上那副悠閒自得的神情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致的不耐与烦躁。
“真是麻烦透顶了!”
他低声咒骂了一句,站起身,在狭小的山洞里来回踱了两步,最后烦躁地抓了抓自己的头髮。
林诗音本就体弱,大家闺秀,何曾受过这般风餐露宿的苦楚。连日的惊嚇、奔波,加上山洞夜里的阴寒,终究是病倒了。
苏涣看著她那泛著不正常潮红的脸颊,和那双因发烧而变得水汽濛濛的眸子,再次重重地嘆了口气。
他可以不管。
可看著那双眼睛,那句“我不管”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最终,他停下脚步,像是做出了什么艰难的决定,脸上满是奔赴刑场般的悲壮。
他走到洞口,掸了掸身上沾的草屑,回头看了一眼蜷缩在乾草堆里的林诗音,没好气地说道:
“待著別动,我去给你弄药。”
这意味著,他必须进城,主动踏入那张由万两黄金和无数江湖人贪婪目光织成的大网里。
迎著洞外的阳光,苏涣的脸上,写满了四个大字。
自找麻烦。
........
小镇炊烟裊裊,在暮色四合中勾勒出几分人间烟火气。苏涣头戴一顶破旧斗笠,压得极低,將那张足以惹来麻烦的脸,藏进阴影里。
他没走正街,专挑些僻静的巷子穿行,最后在一家门脸陈旧的当铺前停下了脚步。
进门时,苏涣袖袍微动,一缕几不可察的真气悄然渡出。
当他將手从袖中拿出时,掌心已托著一朵奇花。此花非凡品,色作月白,瓣若冰雕,最奇特的是花蕊处,竟天然凝结著一粒露珠,任凭他如何晃动,那露珠始终不坠,莹然生光。
入门级的花杀术,除了能造些唬人的幻象,最大的用处便是催生些无用却极好看的花草。
苏涣深諳人心,他没弄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七彩宝莲,只弄了这么一朵瞧著像是天生地养、却又遍观典籍也寻不到出处的“幽谷仙株”。
当铺的老朝奉,一双老眼阅人无数,本是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下一刻,眼珠子便黏在了那朵花上,再也挪不开了。
苏涣將花往柜檯上一放,神情懒散,像是隨手丟了根不值钱的草,只吐出两个字:“换钱。”
老朝奉扶了扶鼻樑上的小圆镜,小心翼翼地捧起那朵花,凑到眼前,翻来覆去地看。
越看,心头越是火热。他咳了一声,端起架子,慢悠悠道:“小哥,这花儿瞧著是稀罕,可毕竟是无根之物,过夜便谢了,当不了几个钱。”
苏涣眼皮都懒得抬一下,打了个哈欠:“那算了。”
说著便要伸手去拿。
“哎,別急!”老朝奉连忙护住,一咬牙:“十两!十两白银,不能再多了!”
苏涣依旧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样,转身就走。
“十五两!”
“二十两!小哥,做人不能太贪心!”
苏涣的脚,已经迈出了门槛。
“五十两!五十两!老夫收了!”老朝奉急得满头是汗,这等奇珍,若是献给府台大人,换来的前程何止千两。他生怕这煮熟的鸭子飞了,连忙拍板成交。
苏涣这才不情不愿地转过身,接过银子,掂了掂,隨手揣进怀里,嘴里还嘟囔了一句:“真麻烦。”
老朝奉看著他那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德行,只当是碰上了个不识货的傻小子,心中乐开了花。
苏涣拿著这笔横財,买了药,又割了两斤熟牛肉,沽了一小坛劣酒,甚至还奢侈地扯了一张粗布毯子。
他怀里揣著这些东西,像是揣著一堆麻烦,每走一步,都在心底嘆一口气。
回到山洞,火光跳跃,映著林诗音烧得通红的脸颊。
苏涣笨手笨脚地架起陶罐,生火,煎药。他一个现代社畜,哪里伺候过人,浓烟呛得他连连咳嗽,手背也被罐沿烫出了个燎泡。
“麻烦……”他低声咒骂著,將那黑乎乎的药汁倒进碗里,吹了半天,才端到林诗音跟前。
她双目紧闭,嘴唇乾裂,在昏沉中,无意识地囈语著。
“表哥……”
“大哥……对不起……”
一声声,如泣如诉,满是卑微的歉疚。
苏涣端著碗的手一顿,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他最烦听这个。
他没好气地捏开她的嘴,也顾不上烫不烫,將那苦涩的药汁一股脑地灌了进去。动作粗鲁,却有效。
半夜,林诗音的烧退了些,悠悠转醒。她怔怔地望著跳动的火焰,眼神依旧是空茫的。
苏涣將最后一块牛肉塞进嘴里,用那坛劣酒送下,终於忍不住开了口,语气里满是不耐。
“我说,林大小姐,你能不能为你自己活一次?”
林诗音身子一颤,缓缓转过头看他。
苏涣靠著冰冷的石壁,翘著二郎腿,眼神里带著一丝毫不掩饰的讥誚。
“你的人生,不是为了让你那个表哥不痛苦,也不是为了让你那个大哥有面子。你是一个人,活生生的人,不是谁的附属品,懂吗?”
这番言论,於林诗音而言,不啻於惊雷贯耳。
她自幼所学的《女则》《女训》,都教她顺从、奉献、为家族荣光而活。何曾听过这般大逆不道的言语。
她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苏涣又灌了一口酒,继续说道:“李寻欢把你让给龙啸云,是他自己在那演圣人,是他自己觉得伟大。你为什么要为他的伟大去买那一辈子的单?”
“龙啸云对你好,百般呵护,那是因为他想得到你,那是他的投资。你为什么要为他的付出而感动到要赔上自己?”
“他们一个演圣人,一个当好人,谁他娘的问过你一句,你到底想要什么?”
苏涣的话,粗俗,直白,不带半点文雅,却像一柄淬了火的铁锥,狠狠捅进了林诗音心中那座名为礼教与成全的牢笼里,捅得那座牢笼千疮百孔。
她一生都在为別人而活,为表哥的成全,为龙大哥的恩情,为李园的声誉。她从未想过,自己……原来可以“自私”一点。
苏涣看著她那副失魂落魄、三观尽碎的模样,觉得自己的任务算是完成了。他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將酒罈子往旁边一扔。
“行了,药也喝了,道理也讲了,我要睡觉了。”他拉过那张新买的毯子,裹在自己身上,背对著林诗音,嘟囔道:“你好不好的,是你自己的事,別再给我添麻烦就行。”
一夜无话。
第二天清晨,苏涣是被一阵微弱的、悉悉索索的声音弄醒的。
他睁开惺忪的睡眼,晨光自洞口斜斜射入,恰好照亮了洞穴的另一角。
林诗音已经坐起了身。她身上披著苏涣昨夜不知何时扔过来的旧袍子,脸色依旧苍白,但那双眸子,却前所未有的清亮,像是被雨水洗过的天空。
她手中握著一根树枝,正低著头,在身前的泥地上,一笔一划,极为专注地写著什么。
苏涣眯著眼,看清了那两个字。
林诗音。
是她自己的名字。
那一刻,苏涣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
他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自己那个为了咫尺天涯而顺手为之的举动,似乎真的在无形中,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轨跡。
这种感觉,很奇特。
不全是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