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君王定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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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君王定春风

    围猎的最后一夜,主帐方向的喧囂,像是另一个世界,隔著老远都能嗅到权力的醇美。
    李閒蹲在角落灶台边,往釜里丟了剔剩的鹿肉筋膜和几朵野菌,加了把盐,又从怀里摸出个油纸包,捻了一撮甘草末进去。
    这些东西能给伤员补充些许电解质,总比干喝白水强。
    伤员失血多,得补回来。
    这也算是他能为那个素不相识的士卒,做的最后一件事。
    “掌柜的,”石头鬼头鬼脑凑过来,“今天那个王將军,脸黑得跟锅底似的!我瞅他那眼神,像是要活吃了咱们!”
    “石头,咱们是野菜,人家是山珍。”李閒用木勺搅了搅汤,“一锅煮不到一块儿。”
    李閒盛了满满一大碗,递给石头:“去,送过去,让他趁热喝了。”
    “好嘞!”石头应了一声,端著汤,转身就要走。
    “站住!”
    王弘义身边一个亲兵什长,不知什么时候摸过来的。
    什长拦在路中间,斜眼扫了一眼碗里的汤,鼻子里哼出一声。
    “將军有令,王烈那廝今日犯了军纪,禁饮食一日。”
    石头愣住,汤碗端在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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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处几个正在收拾灶具的伙夫,看见这阵仗,悄无声息地缩回了帐篷,帐帘落下,连灯都灭了。
    “什么军纪?”李閒没动,声音不高。
    “將军说的就是军纪。一个辱没门楣的痞子,也配喝这加了料的肉汤?”
    什长那一步步逼近,竟猛地伸手,一巴掌朝石头手里的汤碗扇去!
    李閒一激灵,那动作他太熟了!
    西市泼皮抢摊贩东西时,也是这般又快又刁!
    两年市井挣扎,他別的没学会,护食护碗的反应却刻进了骨头里。
    “啪!”
    一声脆响!
    汤碗没碎。
    李閒已挡在石头身前,单手扣住了什长的手腕。
    “放手!你一个伙夫——”什长脸色瞬间涨成了猪肝色,手腕被捏得生疼,却挣脱不开。
    一个厨子,哪来这么大的力气!
    “他是陛下的兵。”李閒没鬆手,声音压得很低,“圣驾在三十步外,你替谁传的令,自己掂量。”
    “好!好一个伶牙俐齿的厨子!”什长猛地抽回手,后退两步,咬著牙甩了句“你等著”。
    狠话放完,拂袖而去。
    石头嚇得碗差点脱手,李閒接过来,重新盛满。
    “去吧,快去快回。”
    待石头跑远,李閒长出一口气。
    哼!老子顛勺揉面,也是练过的,捏住一个虚胖什长的手腕,还是绰绰有余的。
    方才那几句话,十分里有九分是在嚇唬人。可在这围猎营地里,天子在侧,百骑遍布,一个什长还真不敢闹大。
    王弘义没亲自来,说明他还没蠢到家。但派人来试探,说明他还没死心。
    “李掌柜。”
    声音从侧后方传来。
    李閒早就察觉到了,方才那场小衝突中,不远处的帐篷阴影里,一直站著一个高瘦的身影。
    岑文本。
    依旧是那身半旧的青色圆领袍,手里却破天荒地拎著一坛酒。
    “忙了一天,圣上赏的,喝一杯?”岑文本走到灶台边,在另一张马扎上自然地坐下。
    这显然是那位爷的授意。
    李閒心中一凛,接过酒罈,给自己和岑文本各倒了一碗。
    “李掌柜今日这手,伸得够长。救人是大义,可也把太原王氏的脸,撕开了一道口子。”
    李閒心头一紧,面上却苦笑:“岑公,我当时只想著救人,没想撕谁的脸。”
    “是么。”岑文本轻笑一声,意味不明,“那你可知,你救的那人是谁?”
    李閒摇了摇头。
    “此子姓王,单名一个『烈』字。按族谱,他该叫王弘义一声堂叔。”
    “王家子弟……为何在军中当个普通士卒?且为何被王將军如此对待?”
    自家侄子,哪有这样往死里整的道理嘛?
    “贞观二年,渭南大水。王家一处別业淹了,主支的人坐船走了,旁支佃户死了百余。王烈是唯一留下来的王家子弟。虽是半大孩子,十里急流,硬是救回七个佃户的孩子。”
    岑文本端起酒碗,浅浅啜了一口。
    “回太原后,族老说他『不顾祖业,与贱民廝混』,夺了他田產。他便投了军。”岑文本抬眼,目光如针,“现在,你还觉得你只是救了一个兵吗?”
    原来,王弘义要“清理门户”,清的不只是王烈这个人,更是王家那段“弃民自保”的丑闻。
    王烈活著,就是太原王氏那张光鲜体面的脸皮上,一道永远无法癒合的伤疤。
    他在军中默默无闻还好,可今天他在御前受了伤,偏偏又被一个名叫李閒的厨子,用匪夷所思的手段当眾救了回来。
    这事儿一旦传开,好事之徒深挖一层,当年渭南大水的真相就会被翻出来。
    世家门阀最害怕的,从来就是天下人的嘴。
    “那个兵……他自己知道吗?”
    “知道又如何?”岑文本反问,“知道了,就不姓王了?就不欠王氏的恩情了?”
    岑文本站起身,拍了拍袍子。
    “李閒,这世上的事,没那么简单。有时候,好人坏人,分不出来的。”
    李閒一个人坐在那儿,对著跳动的篝火,久久出神。
    他端起碗中酒,一口闷了下去。
    辛辣的酒液像一团火,从喉咙烧到胃里。
    去他娘的世家门阀,去他娘的阴谋算计!
    老子救人,凭的也是本心!
    ……
    与这边的剑拔弩张截然不同,主帐之內,酒酣耳热。
    程咬金大概是白日里看王弘义吃瘪,心里痛快,又或是想在同僚面前显摆自己的“先见之明”,竟不知从哪儿又摸出一坛“烧刀子”,献宝似的呈给李世民。
    酒罈一开,霸道的酒香瞬间压过满帐香气。
    “好酒!”角落里一个穿著半旧儒衫的文士,双眼放光,活像闻到了鱼腥的猫。
    席间几位太原出身的官员,脸色当即一沉。
    “王无功!他怎么也来了……”
    王绩。字无功,號东皋子,太原王氏嫡系子弟中的异类。
    平生不好名利,只爱三样——酒、诗、琴。
    在太原王氏那一眾汲汲於功名的子弟中,他是最不“入流”的一个,却也是才情最高的一个。
    李世民嘴角勾起一抹玩味,命人给他满上。这位天子对王绩此人,向来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欣赏。
    王绩也不客套,接过酒爵,先是深嗅其香,隨即一饮而尽。
    烈酒入喉,满脸通红,闭上眼,细细回味半晌,抚掌大讚。
    “痛快!痛快!入口如刀,刮骨涤肠!回味却又甘醇绵长,真乃酒中仙品!”
    他乘著酒兴,竟当眾討来笔墨,在素绢上大笔一挥:
    “何须竹叶青,莫恋蒲萄红。一爵穿肠过,三军起雄风!”
    诗句霸道,充满了铁血豪迈!
    诗句虽与他歷史上那首旷达的《题酒瓮》相似,意境却已然不同。少了几分避世的萧索,多了几分入世的酣畅与快意。
    这或许,已经是李閒这只小蝴蝶,煽动翅膀后,在歷史长河中激起的,第一丝不易察觉的涟漪。
    满帐公卿武將,不少人抚掌叫好,连程咬金都难得地没有骂他酸儒,反而觉得这诗写得“够劲儿”,正合沙场脾胃!
    只那几位与太原王氏素来交好的官员,脸色变得颇为古怪。
    自家门楣刚在西市被这酒的主人踩在脚下,你这王氏子弟不思同仇敌愾,反而为仇人作嫁衣裳,这是何道理?
    王绩却对周遭的异样目光浑然不觉,依旧沉浸在美酒与诗兴之中,自顾自地又满饮了一爵。
    李世民也当没看见,他接过素绢,目光灼灼。
    这正是那北地边关,將士们痛饮此酒、迎风傲雪的景象!
    “好!好一个『三军起雄风』!此酒之烈,正如我大唐將士之勇!既出於贞观朝,当壮我军威,便赐名『贞观春』!愿我大唐国运,如春日初升,势不可挡!”
    “贞观春”三字一出,如金口玉言,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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