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说完之后,转过头用手指了指坐在旁边的江晨:
“我说的这个『不是专家的专家』,就是我们的法医——江晨兄弟。”
瞬间,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江晨。
很多老警员都“嗤”地笑著摇摇头。
就连新警员们也仿佛像看待一个异类一样,一脸惊讶的目光在李剑和江晨之间来回移动。
这个上班还没正式转正的新警员,居然成了专家?
这……这不是胡闹吗?
儘管江晨之前参与並协助破获了两个案件,在侦破过程中也发挥了重要且关键的法医技术支撑作用,但是在很多老警员的心目中,这些都是法医分內应该做的事情。
做好了没什么值得夸耀,做差了才说明工作不到位。
看到大家脸上纷纷露出惊讶和疑惑的神情,李剑嘴角抽了抽,笑著问道:
“怎么,大家对我们江晨兄弟的业务能力难道没有信心吗?”
“之前的两个命案,就是在我们江晨兄弟的慧眼之下,才发现了其中的端倪。”
“这个命案积案,我们已经连续重启了五次调查。”
“现在我们相聚在这里,继续把曾经的案子拿出来重新研究。”
“如果我们今天的討论確实能够发现新的思路,那么我们就一起投票决定,是否重启这个案件的第六次侦办过程。”
“如果经过討论之后仍然没有好的思路,那我们就继续把这个案件悬掛起来,等到將来技术成熟,甚至是破案的思维方式提高之后,再重新拎起来,也不是不可以。”
“所以,到底要不要重启整个案件的侦办过程,还需要根据我们接下来的討论情况而定。”
“当然,主要还是要看江晨兄弟的心得体会。”
稍微停顿了一会儿,他继续说道:“今天上午,我才把这个命案积案的案卷安排人送到了江晨的办公室。”
“他看了之后也深有体会,立刻前往了第一现场和殯仪馆,对尸体进行了重新检验,並提出了新的看法。”
“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听一听。”
在侦查破案工作中,我们讲究的是守正和创新。
传统的破案方法当然不能丟弃,但是新的破案思路,也需要我们细致地去聆听——看一看有没有道理。
如果有道理,那我们就一起探索;
如果没有道理,那我们暂且放一放。”
简单的开场白之后,对面的警员们脸上並没有露出太多的兴趣。
毕竟这个案件可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研判的,很多老警员曾经为这个案件熬更守夜,连续一个月都不回家。
他一个新警员,会有什么样的想法?
简直不是扯淡吗?
就像是一道方程式题,初中生才可以解题,可你却把这个题目丟给了幼儿园的小朋友,这不是在侮辱初中生的智商吗?
此刻,很多老警员就有这种感觉——自己都一把年纪了,孩子都比江晨大,没想到现在竟然要听一个晚辈在这里发表观点,简直有点浪费时间。
要不是因为年龄大了,想著將来退休之前能解决一个更高级別的待遇问题,他们估计就推门离开了。
胡闹!
简直是胡闹!
瞬间,他们对於李剑的这次安排颇有微词,不过看在大家都在开会的份上,並没有当面说出来。
接著,李剑转头看了看江晨,说道:“江晨兄弟,刚才你也听到了,这边都是我们刑侦队的队员。”
“这一次我们组织案件討论,主要是想听你谈谈你的看法,因为这个案件对於我们大多数人来说都非常熟悉,只有你没有参与前面几次案件重启的过程。”
“所以说,你大可放心地去讲,如果说得有道理,我们就重启这个案件的调查;”
“如果说思考得还不够充分,那再回去研究研究也可以,所以你不要有心理压力。”
闻言,江晨轻轻地笑了笑,转头说道:“李队,感谢你给我这个机会,让我在眾多前辈面前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不足之处,还请李队和各位师兄多多批评指正。”
“好吧,那我们就废话不多说,你先说吧。”
李剑点起一支烟,饶有兴致地听著,但心里並没有把接下来的观点太当回事,期待感也不算强。
其他警员也是该抽菸抽菸,该看看窗外看看窗外,丝毫没有想通过这个案件找到新突破口的劲头。
不过,江晨却並没有被他们的表现所影响。
他开始阐述自己的观点。
“刚才李队长说我是专家,这实在是过奖了,我只不过是一个新兵,想谈一谈自己的浅见。”
“我主要是想通过四个层次来进行分析,而每一个层次都是先给出结论,然后再分析依据。”
“这四个层次分別是:案件性质、作案人数、杀人过程、案犯刻画。
这四个方面,我都是按照案件侦办的递进关係来梳理的。
对於这个案件的性质,我认为应该是——情杀。”
此话一出,对面座位里瞬间响起了稀稀疏疏的討论声:“这……这不是扯淡吗?之前五次命案积案的重启,我们都確定是仇杀,怎么到了第六次就变成情杀了?这样还有必要听下去吗?”
大家瞬间有些烦躁起来。
此刻,李剑转头看了看眾警员,抬手示意大家安静:“我们都已经来了,就请江晨把话说完,大家再討论也不迟。”
接著,江晨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
“我知道前期这个案件定的性质是仇杀。”
“对於此次的结论,我並没有完全否认。”
“但是,我们前面五次按照仇杀的结论进行侦查,都没有任何结果。”
“这足以说明一个问题——很可能就不是仇杀。如果是仇杀,为什么一直没有侦查结果呢?”
“当然,这只是从结果往回推,是马后炮的行为。”
“可是我所依据的,並不是从结果往前推,而是从案件本身出发,从前往后推。”
听到这里,大家脸上都有些不屑的表情。
毕竟这个案件从前往后推,推出的结论都是他杀,从来没有推出过情杀这种可能性。
难道他还能玩出一个新花样来?
很快,所有人的目光全都看向了江晨,仿佛他是这个会议中最闪亮的那一颗星。
江晨不疾不徐地开口说道:“我的结论是情杀,依据总共有三条。
第一条:在这个案件中,凶手实施杀人的方式存在明显的差异性。
对於男性死者,明显是经过剧烈搏斗导致的死亡,身上有很多刀伤。
我看过死因报告,也是多处刀伤导致失血性休剋死亡。
但是对於女性死者,我们仅仅看到颈部有卡压的痕跡,而且这种卡压的痕跡非常轻微。
我怀疑,这是有柔软物体垫衬而实施的过程。
对於颈部受到卡压导致的死亡,我们经常遇到,但是除非凶手在冬天、死者穿高领毛衣的情况下实施卡压,才有可能受到柔软物体的衬垫。
一般情况下,凶手不会刻意在死者脖子上先搭一个柔软物体再进行卡压——一来不方便,二来耗时长。
但是为什么在这个案件中,凶手对於女性死者的卡压显得非常柔和?
我怀疑凶手对女性死者情有独钟,对男性死者反而是非常的粗暴。
第二条:在这个案件中,凶手具有一定的性色彩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对男性死者下体部位的多次反覆切割,而且这种切割方向一致,呈平行分布。
从损伤的结果来看,死者受伤的时候应该是处於平静状態下的,或者说是在死后被切割的。
显然,凶手对死者的下体进行切割,绝对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泄愤。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他对男性死者有天然的憎恨感,特別是针对男性的標誌性器官。
另一方面,凶手在死后把胎儿从腹中挤压出来。
这个胎儿,是男性和女性死者爱情的结晶,是精子和卵子的结合。
所以结合他对男性下体的切割,完全可以推导出一个结论:凶手对他们俩的爱情產物也是充满痛恨的。
即便女性已经死亡,他也要把胎儿从腹部暴力挤压出来。
另外,在女性死者的腹部还有多次拍打的痕跡,实际上也是一个明显的泄愤行为。
所以通过这两个方面来看,情杀的情感色彩非常明確。
第三条:我们在犯罪过程中分析动机时,通常会考虑情杀、仇杀和財杀。
这个案件现场没有翻动痕跡,可以排除因盗窃或抢劫导致杀人的可能。
而且从男性死者身上的刀伤分布特点来说,也不支持仇杀的可能性。
仇杀追求的是短平快,但男性死者仿佛搏斗了很久才有最终的结果。
在这个案件中,案发的第一现场是在死者的客厅內。
那么,什么样的人才能进入到死者的家中?
我认为至少是二人都认识的人,才能够进入。
毕竟,一个陌生人怎么可能会被隨便放进家里?
所以通过第三点的排除法,也能够佐证此案的性质是情杀。”
三条依据,江晨说起来一气呵成,没有任何停顿,仿佛如事先已经背下来了一样。
原本大家对这个结论还有些犹豫,但听了江晨的分析之后,忽然觉得好像有那么一点点道理。
之前强烈反对的声音,现在再也听不到了。
甚至有几个老警员也纷纷把手中的菸蒂掐灭,目光看向江晨,等待接下来的分析。
这个时候,李剑转头看了看江晨,递去第二个眼神,说道:“江晨兄弟,你继续。”
“这个案件,我觉得你思考得很深刻,从你的专业角度进行分析,我觉得很有道理。”
紧接著,江晨继续分析道:“第二个层次,我想说一说作案的人数。
这个案件中有两名死者,其中男性死者的身上刀伤非常多,分布相对较不规则,血跡喷溅也很多。
从犯罪人员的数量来看,从被害者和凶手之间的力量对比来看,我能够得出一个结论——死者与凶手之间的力量相当。
正是因为在这种力量相当的情况下,才能够產生明显的反抗。
如果是多个施暴者,那么死者很有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內就被制服解决,不会有挣扎搏斗的过程。
所以对於这个案件,我认为作案人数应该是一个人。
除了力量对比之外,在男性死者身上也没有看到第二种凶器造成的刀伤痕跡。
所以在凶器一元论的前提下,我认为凶手应该是一个人。”
听到这里,在场警员不自觉地点了点头。
对於一人作案的结论,他们並不觉得意外,因为之前专案组重启的过程中也得出了可能性非常大的结论。
紧接著,江晨继续说道:“第三个层次,作案的过程。
第一,案件发生的时间是在晚上,凶手在大晚上进入死者家中,过程非常平静,没有强行破坏门锁的行为。
来到室內之后,应该与死者有过短暂的交流——从板凳存放的位置就能够清楚地看出来。
第二,在凶手实施杀人的过程中,被害者应该没有防备。
因为我看到最开始的一刀,是在死者的胸部位置,而且那一刀刀伤的变异程度非常重,有明显的滑动痕跡,这说明当时刀插进胸部的时候,死者的反抗非常强烈。
这充分说明那应该是最先受伤的位置。如果是后来受伤,那么反抗能力下降,刀伤相对会较为稳定。
在男性死者被刺伤並制服之后,凶手应该来到了臥室內,把女性死者带了出来。
女性死者死亡的位置,我高度怀疑很有可能就是在臥室內。
她之所以没有出来参与反抗过程,应该也是因为腹中有胎儿,想保护孩子,但最后还是没有保得住。
因此,我认为整个杀人过程应该是:凶手和平进入死者家中,先杀害男性死者,接著杀害女性死者。
而且,在女性死者身上並没有看到明显的反抗痕跡,这也充分说明凶手与女性死者应该比较熟悉,甚至女性死者已经放弃了反抗,甚至不排除有负罪求死的心理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