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红绿灯换了顏色,林朴志隨著人潮,扶著一位腿脚不便的老人缓缓走过斑马线。
他来到这个世界三天了。
三天前,他一觉醒来,变成了这个和自己同名同姓的韩国青年。原身的记忆像一部漫长的电影,在他脑子里循环播放,而他自己——一个来自平行世界的灵魂——还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这个世界和他前世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他並没有找到自己生活过的痕跡。既然如此,回不回国,对他来说都无所谓。
一个没有家人、朋友的故土,算不算故土?
每个人或许都有不同答案,但林朴志不想触景生情。
原身是个中韩混血,母亲在他小学三年级时离家出走,父亲很快另娶——据说是个大財阀的女儿。他被送回釜山由奶奶抚养,上个月奶奶去世,他在葬礼上和父亲大吵了一架。
父亲要他读延世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当法官、进检察院。他偏不。他跑到首尔,住进八平米的地下室,一边在咖啡店打工,一边找进入演艺圈的机会。
然后,三天前,他一觉醒来,变成了林朴志。
而真正的林朴志去了哪里,他不知道。
“小伙子,谢谢你。”
老奶奶的声音把他拉回现实,他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马路对面。
“不用客气。”
话音刚落,一个半透明的面板浮现在他视野右下角:
【行善值+1】
【当前行善值:16】
这是三天前隨他一起来到这个世界的“系统”。规则很简单:做善事得行善值,消耗行善值可以抢坏人的好运,或者把自己的厄运转给坏人。
系统有三个能力:鑑定(识別好人坏人)、夺运(抢走坏人的好运)、转厄(把自己或他人的厄运转给坏人)。
三个能力都要消耗行善值。
三天攒了16点,不多,但至少证明——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
林朴志心情不错,朝打工的咖啡店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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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店名叫【村上】,老板是位文艺女青年,店內装修是日式风格。墙上贴著禁止打牌抽菸的警告,顾客可以隨意阅读店內的书籍。村上春树的全套在这里都能找到——林朴志怀疑老板娘是村上春树的粉丝,店名也由此而来。
店內还有只三花猫叫冬瓜,毛髮柔顺,娇俏可爱,很多顾客因它而来。
“朴志xi,今天迟到了哦。”
林朴志刚换好制服走到柜檯,老板娘就双手撑在木台上,笑眼盈盈地看著他。
是真的笑眼盈盈,笑起来时眼睛弯成月牙,跟上辈子那个叫李依桐的明星很像。
“抱歉,帮一位老奶奶过马路……”
老板娘明显不相信这个说法,嘟囔道:“不想说就算了,你怎么不说是迷失在人生的十字路口。”
林朴志手上动作一顿,“这么说也没错。”
“匹诺曹。”
老板娘没再追问。林朴志快手快脚完成前期工作,店里暂时没有顾客,便拿起手机翻看起来。
啪。
一本书敲在他脑袋上。
“休息时能不能看看书,天天玩手机,店里的读书氛围都被你破坏了。”
“是,是,是。”
林朴志知道老板娘並不在意他看不看书,她只是无聊想找人聊天。
“是还看!”
老板娘拿起书又拍了一下他的后背——这次明显带著怨气。
林朴志放下手机,趁她不注意一把夺过“凶器”,下意识看了一眼封面。
村上春树的《去中国的船》。
“你还真是喜欢村上春树。”
“要你管!”
老板娘张牙舞爪想要抢回书,林朴志把书高高举起,她跳起来去够,身子不自觉往他身上贴。
淡淡的女子清香,偶尔有柔软从他手臂上滑过。林朴志无奈把书还给她。
再不还,起反应就尷尬了。
老板娘似乎没有发现刚才的曖昧,林朴志无法从她笑成月牙的眼睛里看出內心的想法。
他正想说什么,余光突然瞥见角落里一个戴鸭舌帽的男人。
那男人低头看手机,屏幕上却是一张照片——是老板娘。
『那个男的偷拍老板娘要做什么?,系统鑑定一下。』
【滴!是否消耗5点行善值获取详细信息。】
『是。』
那个男人的头顶浮现出一行字:【金成宇|恶人·拉客猎人|好运值38%】
林朴志的笑容收了几分。
“怎么了?”老板娘顺著他的目光看过去。
“没什么。”他收回视线。
拉客猎人,这可不是一个好標籤。』
林朴志在前世记忆里搜到了这个词——burning sun事件中,专门在街头物色猎物、偷拍照片、供vip“选妃”的夜店打手,就叫“拉客猎人”。
被选中的猎物,会被设计、下药、硬拉进夜店地下室。受害者事后报警也没用——因为警察局长也是他们的人。
『他偷拍老板娘……』林朴志心里一沉,『不会是盯上她了吧。』
『不论是不是,既然系统识別是恶人,那就算你偷拍照片只是当作晚上施法材料,那我也不算冤枉你。』
『系统,掠夺对方好运,並毁掉对方手机数据。』
【滴!当前行善值余额:11点。是否消耗10点发动夺运?】
林朴志看了一眼余额——11点,用掉10点只剩1点。
有点心疼,但值得。
『是。』
金成宇头上的文字变了。
【金成宇|恶人·拉客猎人|厄运值30%|倒计时3分钟结束】
金成宇喝了口冰水,把手机塞进包里,起身离开。脸上还掛著一丝得意的笑——像猎人看著猎物走进陷阱时的笑。
刚出大门,一辆机车飞奔而来。
机车上的两人都带著头盔,看不清面容。
金正宇正要后退避让,机车后座的小伙却伸出右手,十分熟练的抓住金正宇的包。
机车的速度所带来的勒住手臂的疼痛感,让金正宇下意识放开手中的包。
等他回过神来,他的包已经“扬长而去”。
只留下金正宇在原地“西巴,西巴”骂个不停。
而这一幕,全被店內的林朴志和老板娘看在眼里。
“那个人,好可怜啊。”老板娘说道。
“是啊,我好心疼他。”林朴志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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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林朴志跟晚班同事交接完工作,换下制服离开咖啡馆。
出了门,老板娘正坐在外面擼猫。她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装作看到陌生人一般收回目光。
林朴志也没理,走上前擼了两把冬瓜的猫猫头。
爪子被老板娘拍开,还被她瞪了一眼,好像他擼的是她一样。
“扣你半天工资!”
“擼猫?”
“不是!”
“早上迟到?”
“不是!”
“那是为什么?”
“因为你是匹诺曹。”
林朴志笑了笑,趁著老板娘不注意,伸手摸了一把她的头,把髮型打乱,然后迅速开溜——
“林·朴·志!”
身后传来气急败坏的喊声。
“你明天是不活了吗!老娘的头髮!有种以后都不来上班!”
半天工资摸了一把老板娘的头,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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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出租屋的路上,林朴志顺路在超市买了降价饭盒和一瓶饮料。
他住在大约八平方米的地下室——韩国的地下室,大部分是由冷战时期由防空洞改建。房东將整个空间分割成七个臥室和两个卫生间,洗澡要去附近的健身房。
这些都是原身为了来首尔追寻梦想所作出的妥协。
林朴志拆开饭盒包装,拿出一次性筷子,先吃了一口西兰花。
水煮的,或许加点盐会更好吃。
另一只手翻开一本绿色素皮笔记本,封面上的第一句话是:我要成为家喻户晓的国际巨星!
字写得板板正正,明显是小学时期写下的。
这是原身的日记,也是演技学习笔记。记录了从小到大的学习过程和日常,越翻到后面字跡越潦草,日常內容越少。从六年级起,原身每天晚上完成作业后,就会看著电影里的角色进行模仿,把零花钱用来买演技相关的书籍。七年如一日,是学校里有名的孤僻怪胎。
吃完饭,林朴志將笔记本盖在桌上,收拾垃圾和衣服下楼。
顺著拋物线將垃圾扔进垃圾箱,他背著运动挎包来到健身房。简单冲洗后换上泳裤,戴上泳帽和泳镜——这家健身房有室內游泳馆,他前世就是个游泳爱好者。
游了半小时,冲洗乾净,换上衣服,离开。
顺便拒绝了几个上来搭訕的女生,虽然身材都挺好。
回到出租屋,吹乾头髮,把衣服塞进洗衣机,从冰箱拿出一个苹果咬上一口。
汁水很足,酸甜酸甜的。
林朴志坐在床上,拿起笔记本继续研究。他和原身不同,他没有什么梦想,在这个世界也没有什么羈绊。当一辈子服务员可以,去上个名牌大学也可以。
但既然占用了別人的身体,他愿意尽全力一次,帮对方实现梦想。
苹果啃完了,一个三分正中角落的垃圾桶——但垃圾桶没套垃圾袋。
明天再戴套吧。
他低头继续翻阅笔记,翻到最后只剩空白纸时,下意识翻到最后一页。
上面有一段文字。
【这样妈妈想回来,就不会找不到我了。】
那板板正正的字跡,明显是和开头那句一起写的。
窗外的风扯忽扯忽地闯入,和记忆中那个男人一样野蛮。但这间小小的、连光脚走路都能听到声音的出租屋里,只剩风喧囂的声音。
林朴志盯著这行字,沉默了很久。
“行。”他合上笔记本,声音很轻,像是说给那个已经不在了的少年听,“我帮你。”
不是“愿意尽全力”,而是“我帮你”。
从这一刻起,他不再是一个占用了別人身体的旁观者。
他把笔记本放进书包,拿出手机,搜索了两个字——
选秀。
“oh oh a i a i a~”
电话声不合时宜地响起。林朴志看了眼手机,没有备註名字,接起。
“餵?”
“延世大学我帮你休学一年了,还帮你开了个人工作室,你的经纪人会帮你找好资源!”电话那头是原身父亲的声音,不容置疑,没有寒暄,“一年之內混不出来,就给我好好回延世大学读书。就算成名了,延世大学也要给我毕业——我可不想让別人笑话我有一个高中毕业的儿子。”
嘟,嘟,嘟。
电话掛了。
林朴志看著手机屏幕,愣了几秒。
个人工作室?休学一年?
他不知道父亲在想什么。是控制,还是另一种方式的“支持”?也许都有。
他把手机扔到床上,躺下来盯著天花板。
或许,他能成为一个韩国演员。
那么——你好,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