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肉味飘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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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肉味飘十里

    重生1981,先富从奶牛开始 作者:佚名
    第12章 肉味飘十里
    所谓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这两天各种事情纷至沓来,沈栋忙得团团转,却忘记了,自己明明已经获取了第一桶金,却没有给妹妹带去快乐。
    真该死!
    前世已经是人情淡漠,导致人生灰暗了,都重生了,可得改变。
    看了眼天色,还没到放学的时间。
    大门口,陈东大声叫唤著,眾人在帮忙装车。
    这是停工大半年后第一次出货,大家都格外激动,不用招呼,都在一起干活。
    沈栋换下工服,笑著和大家打了招呼,就离开了乳品厂。
    老街上有个老翁卖飴糖,这是沈敏最喜欢吃的,沈栋过去的时候,还围了两人。
    小时候施小海会带著兄妹俩赶集上街,看到了会买,后来施小海离家出走,沈芳就变得鬱鬱寡欢了,就连过年也不会带兄妹俩上街。
    那会,沈栋自己的零花钱都不够用,更不会给妹妹买吃的。
    后来两人都长大了,再次吃到也没了小时候的味道。
    沈栋又找了个流动摊位,买了两串冰糖葫芦。
    又到人山人海的供销社里称了些糖。
    放到一个袋子里,就向著学校走去。
    宝塔山公社的初中生都在一个地方上课,沈栋之前也是在这。
    不过在初中毕业后,沈芳就不再让他上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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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会家里困难,就沈芳一个人干活补贴家用,加上沈栋成绩也不咋地,所以就想著让他早点出来赚工分。
    沈栋走著,突然想到自己脑袋里的图书馆。
    『也不知我现在去上高中,然后高考,会不会成为省状元啊?
    算了,还是给別人留点机会,可不能窃取了別人的人生啊!』
    宝塔山初中的对面就是公社小学,正好都是放学时间,各种小摊小贩都聚集在附近。
    果然,时代的先富们都是有著敏锐的嗅觉,和过人的胆识。
    別看挣不到多少钱,但只要坚持下来,这里面会出很多的万元户。
    沈栋找了个人少的马路牙子,站在那里够著身子朝学校里看。
    不一会儿,隨著人流,沈敏和李英一起笑著走了出来。
    李英是李山奎的孙女,爸爸是李有海,平时和沈敏玩得比较多。
    沈栋笑著挥手,沈敏看到后眼睛顿时亮了起来,拉著李英慌慌张张跑了过来。
    “哥,你咋来了?”
    “栋哥好!”李英乖巧地打了招呼。
    “事情办完了,想著过来接你放学,给你买了点吃的。”
    沈栋把袋子里东西拿了出来。
    “哇,飴糖!”
    沈敏两眼放光,立马接了过来。
    给了一块自己的好友,又给自己嘴里塞了一块。
    这才看到冰糖葫芦,大方的给了李英一串。
    右手拿著冰糖葫芦,左手拿著飴糖,眼睛因为高兴都变成了月牙。
    带著两人又来到了猪肉铺,取出肉票。
    现在的带皮猪肉一块钱一斤,可不便宜!
    “哥,奶奶说了,不能乱花钱,要留著娶媳妇呢!”
    眼见哥哥要买肉,虽然她也好久没吃过了,但还是理智压住了欲望,开口劝道。
    “现在城里娶媳妇可贵了,要三转一响,都要上千了,你可不能乱花。”
    沈栋轻笑了一声,“放心吧,哥心里有数,咱家只会越来越好,这点钱不碍事。”
    让摊主直接切了五斤肉,在沈敏复杂的眼神注视下,用麻绳提了起来。
    跟著买了大料,就一路回到了队里。
    队里下工的男人,零零散散聚在一起抽菸吹牛,家里的事情也不用他们操心,时间到了就会回家吃饭。
    王二梗正吹著自己前两天在隔壁『大杀四方』的战绩,眼睛一下子被油光鋥亮的猪皮吸引了过去。
    这年头,猪肉可是稀罕物。
    也就是过年时,队里杀猪,才会分点打打牙祭,平时都捨不得买的。
    况且还要肉票,更捨不得。
    “乖乖,栋娃子,这里得有5斤肉了吧!”
    沈栋就当前两天发生的事不存在,笑著点头:“对,二梗叔。自从我娘走了,一直也没出息。这不刚挣了点钱,给家里改善改善伙食。”
    “还是你小子厉害,我家那狗儿子怎么就不会治病呢!”
    王二梗嘆了口气,想到自家不爭气的儿子,忍不住就想找竹条。
    “栋娃子这是开窍了,以前看著懨懨的,没想到本事这么大。”
    “屁,肯定是他那个知青爹留下的本子啥的,被他找到了,不然哪会这些啊......”
    討论声不大,还是顺著风飘进了沈栋耳朵里,他没回头,嘴角勾起笑意。
    前世兄妹俩过了好几年吃糠咽菜的日子,队里的人也救济了些,但不顶事。
    不过那会大家都穷,沈栋也没怨恨,更多的是气恼自己无能。
    沈敏昂著头跟在哥哥身后,手上还拿著冰糖葫芦,一共就六七颗,硬是走了一路没吃完。
    回到家,沈栋把肉放到盆里,用清水泡著。
    沈敏放下吃的,主动去烧热水,嘴里还哼哼著不成调的小曲。
    “小敏,你去跟爷爷、大舅二舅说下,晚上过来吃饭,家里燉肉,让他们別做饭了。”
    沈栋一边清洗猪肉,一边吩咐道。
    “好嘞!”沈敏高兴地应著,拔腿就往外跑。
    洗好后,沈栋改刀切成大小均匀的方块,肥瘦相间的纹理,看著就让人食指大动。
    切好后,先焯水,撇去浮沫,再捞出沥乾。
    接著加了一点猪油,把肥肉扔进去煸炒出油,肉在锅里滋滋作响。
    再把薑片、葱段和大料倒了进去,煸炒了几下,加入酱油,立刻就变了顏色。
    肉香味已经出来了,沈栋深深嗅了一下,真香!
    重生十天了,终於吃上硬菜了。
    加入没过肉的清水后,盖上锅盖,就小火慢燉。
    浓郁的肉香顺著锅盖缝隙钻了出来,透过窗户飘到了屋外,一下子瀰漫了整个院子。
    沈栋顺著梯子到了土窖,取了些土豆,就爬了上来。
    红烧肉可不能少了土豆,这玩意也是灵魂啊!
    还没等他切好土豆,外面就响起了沈卫国的声音。
    “栋子,你这香味都飘到十万八千里去了。”
    “你去看看,隔壁红星的狗都闻著味跑过来了。”
    “队里孩子给这肉香一飘,晚饭都不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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