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15章 突厥大救星
披著狼绒披风,斜戴盔帽的李元亨嘴里含著狗尾巴草,戴著皮套的手,隨意地握著韁绳,眼神散漫中带著警惕。
而在他的身后则是百余名穿戴灰甲的骑士,这些人当中,除了他的鹰师心腹之外,多数都是从金山府轮换而来的卫营兵,虽说他目前手上已经训练出了一批由野人而来的弓箭手,但是他们毕竟不是正儿八经的骑士,在这种战爭中,暂时起不来什么作用,只能埋伏在侧翼保护。
正面战场,对付这群肥猪,战马的四蹄便是他们的坟墓。
“水----”
接过牛皮水袋,拧开木塞,顺著喉咙,甘甜的泉水一饮而尽,李元亨乾燥的脸上略微温润了些。
一旁的胡武接过水袋时开口:
“大郎可是急了??”
“甚急,不过是一群待宰的肥羊,我不过是怕损了野人,募不到好兵罢了。”
相比於所谓的肥羊,李元亨的目的从始至终都很一致,就是为了兵员,乃至顺带的丁口,毕竟在这西域蛮荒之地,人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也只有这些只认识刀剑的丘八不识,只晓得一味砍人,而不知道活人。
“既然如此,那这就带著弟兄们去----”
胡武刚转动马头,便被李元亨拦住,转头的那一刻,迎接他的是一双幽静如古井般的眼神:
“再等等,多杀一会,我们再入场,让弟兄们轻鬆点。”
胡武的眼眶有些湿润,但很快被风沙吹乾,西域儿女,不允许有伤感,只是不断地擦拭佩刀,想著等下多杀几个,让大郎省点心。
刺眼的阳光不断扫射著林外的骑士们,伴隨著呼啸的寒风,身后的披风不断飘扬,隨时等待著战爭的来临。
“点火!!”
当沾染油脂的火箭被火摺子点燃后,搭上弓箭时,所有人都在等待那声命令。
“发----”
火箭如同聚集在一起,將本就烈焰的天空染得更红,甚至抬头看就会发现,太阳就像是绽放的花朵,不断散发著緋红色的魅力。
燃烧是一种充满生命力的进化,於远古的人类而言,火焰是將人类从野兽中挣脱出来的钥匙,也是从野蛮走向文明的重要载体。
而於对面的山林来说,火焰的存在是如此的邪恶,虽然之前清军也曾点火烧屋,但终究影响有限,但现在却不一样,那是一种人为的惩罚,就像是智人第一次掌握火之后,选择的第一件事就是放火烧山,灭绝周边有威胁的野兽一样。
而这次也不例外,只不过这次是灭亡同族,顺带著摧毁这片山林。
大火很快便淹没了一切,然后便有人陆陆续续的跑了出来,只不过相比於那些散乱不堪,只是保留基本野性,继续追杀边军的火岩部部民,大多数边军的反应都是非常严谨,或是三者同行,或是五,十人列队前进。
或是持刀,或是执盾,又或是从山林外部將军马驱赶而出,重新列阵,虽然依旧狼狈,但也非是后世晚清那种见洋人即溃而散的糜烂模样可比。
而目睹这一切李元亨只是心下盘算一二,便抽出宝弓,率先搭箭射出,丝毫没有任何的反应时间。
“嗖!!”
旗杆断了,上面印有大清科布多城的军旗拦腰而断,掌旗官嚇得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惹得那些个边军连连叫骂,只是所有人却没了动作,只敢同样搭箭对峙,不敢擅动。
只不过越是如此,身后的麻烦便越多,那些个倖存的火岩部人,哪怕已经损失惨重,依旧在不断的拼杀,让这群边军始终要留一部分回身应对,如此便露了破绽。
而这个破绽才刚刚显露,便被对面的李元亨察觉,没有给任何反应的机会,第二根箭矢便射来,这一次,射死了最前头骑在马上的边军骑兵。
然后便是衝锋的號令。
李元亨麾下的这支大多数由金山卫营兵组成的骑军,没有所谓古典军队那些吹笛鸣锣,甚至喊话鼓气的臭毛病,有的只是一味的衝杀。
侧身,迂迴,拉弓,一气呵成,没有丝毫的犹豫,活脱脱的一个封建王朝麾下的一支军纪严明,弓马嫻熟的精锐之师。
而对面的边军也將仅剩下还能组织的四十骑,全部投入到了骑射的对抗中。
交战中,箭矢和箭矢不断的进行交换,双方战马粗喘的鼻息隔著百步依旧可以清晰的感受到,而整个战场的空间逐渐从正面向扇面展开,打击距离也变得更加遥远,每一发箭矢出现在边军的步兵中,都可能带走一个生命,甚至有的箭矢直接將棉甲射穿,让人不寒而慄。
穿甲箭,並非是封建帝国的独有,坐拥金山山脉的金山府,早在数十年前,便开发出了当地的铁矿,利用当初从中原带来的工匠,虽说在兵器种类与做工细节上有些差距,但基础对战兵器的使用上,却绝对不输给清廷乃至准格尔人的任意一家。
相比於已经被火器逐渐改变的进攻能力单一,甚至只会集墙而进,集墙而出,集体进行密集衝锋,好似城墙一样的欧陆骑兵,西域的苍茫荒野上,古老而悠久的东方骑兵依旧在使用更加灵活耐久的战马,骑士的弓箭在经过千年的改良与沉淀之下,已经趋於完美。
冷兵器的战爭中,骑兵多者占优,骑射精湛者胜,这是烙印在战爭史上的印记,哪怕有时候步兵能够偶尔掀翻铁骑的统治,但更多的时候,迂迴骑射的骑兵会告诉你,所谓的以步胜骑是多么的可笑,多么的幼稚。
战马的嘶鸣声带著痛苦,扇叶似的战线中,几匹中箭的战马中箭后踉蹌倒地,背上的骑兵紧跟著摔倒在地。
这一幕两边都有,毕竟骑射过程中,给马匹也安装甲冑,便是最擅长骑射的蒙古人也做不到,就算要加,也是用比较轻薄的皮甲,防御力也是聊胜於无,只能说减少伤亡罢了。
“回整----”
“速发四轮后隨我冲阵!!”
李元亨手中的弓箭早就从隨身的宝弓换成了普通的骑弓,毕竟三石弓的体积可是不小,纵使他从小习武,药浴加持,神力无比,也是无法在这点面积中展开,索性换了骑弓,反正准头还在。
“嗖嗖”的箭矢声在天空中绽放,短短几个呼吸,这群自小弓马嫻熟的金山卫营兵,以及那些更加勇武的鹰师营小子们,便完成了最后四轮的骑射。
甚至最后一轮射出的时候,还顺势完成了整军,收了弓箭,转手便拔出了藏在马侧的弯刀。
百余把弯刀,闪烁著寒芒,吞吐著周边的肃杀之气,只待沾染敌人的鲜血,完成属於兵者的使命。
“斩鼠!!”
李元亨一夹马腹,身躯微弯,刀锋前指,一边大喝,一边率先向对面鬆散的扇面衝去。
而隨著他的动作,身侧身后的灰甲骑士便如同归林的猛虎,气势如虹般的朝著对面的老鼠群扑杀而去。
“迎敌,莫慌,莫慌----”
为首的边骑统帅说著骑军专属的蒙古语,作为边塞之地的骑兵,大多数都选自漠北蒙古部落,清廷恩赏旗身,美其名曰入选八旗,实际上在心里还是把他们当作外人看,所谓蒙古八旗,满蒙一体,更多都是利用关係。
“啊!!”
叫声未出,统帅便被一箭射穿了喉咙,睁大眼睛死在了马背上。
李元亨直接甩掉骑弓,重抽宝刀,一马当先斩了个挡路的贼首。
“去死吧!!”
几个边骑聚集在一块,共同朝李元亨的四周围杀而去,只是还未近身,便被赶来的灰甲骑士拦截,转瞬间淹没在衝锋的路途。
弯刀沾染著数人的鲜血,一路护送李元亨冲穿了边军的骑阵,数十骑的阵型本就小,叠加对方整军的速度慢了一拍,只是几十秒便被冲的溃散。
只是边骑毕竟是清王朝驻扎在西域防备准格尔以及沙俄的精锐,就算是如此,依旧还有不少人选择衝出战阵,聚拢在一起,选择二次对冲。
“直娘贼,这妖清衰败的也太快了吧,不过数十载,便被太平天国打成那样----”
李元亨心里嘀咕著如今清军战力与后来晚清战力的天壤之別,手上却再次下令:
“冲!!”
二次衝锋的过程其实要比之前要麻烦,哪怕现在聚集起来的清狗要少了许多,但是对面的步军却压了上来,只差三四百步了。
刀锋划过黑脸骑的脖颈,鲜血还未来得及绽放,猪头便掉在了地上,一个呼吸之间,马蹄便踩了上去。
李元亨持刀向前,左杀右挡,硬生生一个人干碎了三骑,甚至当这场骑兵混战结束时,他身上的肾上腺素都还在传递一个想法:
“杀,杀,杀----”
来不及思考,望著已经不到二百步,隨时准备射箭的步军,李元亨再次整军,抢过一把失去主人的骑弓,率领损失十来骑的灰甲骑兵,短时间內再次形成扇面。
“嗖嗖嗖-----”
箭雨划过天空,拋物线是如此的完美,完美到就像是割草一样美妙,每时每刻都有野猪死去。
李元亨不知道自己射了多少箭,只知道最后他抢来的第三个箭囊都射空了。
“问他们要活,还是要死。”
在李元亨的注视下,对面的边军步军在踌躇几下后,扔下武器,跪在地上,向他表示了臣服。
刺眼的阳光还在,空气依旧寒冷,大地还是那个大地,山林依旧在燃烧,就是多了不少可恨可悲的灵魂,以及滋养大地的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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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伟大的腾格里启誓,將我的灵魂与生命终身献给伟大的宰桑之子,阿尔泰伯克,科布多的征服者,突厥人的保护者----”
“我和我的部落,將效忠於您,永远追隨於您,为您的血脉而战,直至世界的尽头”
火岩·阿准庄严的宣誓让所有人都陷入到了严肃的环境中,唯独坐在椅子上,接受参拜的李元亨,不断地收拢自己压抑不住的嘴角,听听,这都什么词,阿尔泰伯克,科布多征服者,还有啥子突厥人的保护者,这他娘的就差把“救星”两个字刻在他头上了。
当仪式结束,火岩·阿准与李元亨共同喝下这碗泣血的烈酒时,倖存的火岩部族人都在欢呼,就算此刻所有族人加起来不到三百人,但是所有人都坚信,在这位突厥圣人的带领下,他们终將恢復到比以前更辉煌的时期。
“大郎,这次可算是发了,这群肥羊身上总共搜罗的財物,不下五万两,此地这般穷,也不知道他们这一路抢了多少,又杀了多少人,凑了这多財物----”
胡武將写得歪歪扭扭的帐本送到李元亨的手上,脸上的笑容都快把脸笑成沙皮犬了。
李元亨瞧著帐目,嘴角不断地勾勒,別看五万两看起来不多,但要知道,这可是边塞,是西域,就是他家坐拥金山金银矿脉,每岁所得也不过四五十万两,除去开支,一年也不过盈余十万两不到,这五万两放在任何时候,都算笔大钱。
【金山也就是阿尔泰地区,盛產金矿,但是碍於当地人口,以及当代开採技术限制,当地每年开採也不过在四十万两到三十万两之间,就算是如此,在这西域之地的地方势力中,也算是富户了。】
“就是可惜紫貂皮被烧了,若是当初咱来的快些,没准还能抢到手----”
胡武嘴上说著可惜,心里却丝毫不把那貂皮当回事,毕竟他这辈子也没有见过紫貂长啥样,兹当那玩意是金线做的,才如此值钱。
“那些贼丘八呢??”
“嘿,他们可惨了,这一路烧杀抢掠,可是把人得罪光了,这个时候,只怕再不拦著,就得被打死了。”
胡武说起那群降兵就想笑,毕竟这帮人在此地做的孽实在太深了,杀了多少人,糟蹋了如此多女子,投降后当场便被打死了二十几个,要不是他拦著,只怕现在一个都不留了。
“甲冑旗幡还在吗??”
“除了一桿被大郎射断,其他缝缝补补还能用。”
李元亨双眼眨巴了几下,揣起帐册:
“把那群贼猪中作孽最多的当著火岩部的面全斩了,罪孽轻的,混同之前训出的步军,改改甲冑,穿杆黄草,混丁著甲隨军出征。”
“就说拯救那些腾格里的子孙,拯救我大突厥的兄弟姊妹。”
“这救星,老子做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