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圣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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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圣主

    “所有王室成员都可以参与竞爭,不限国王子女,哪怕是孙子孙女,即便不是直系,也都可以参与其中,太狠了!”
    迦尔赛伦王位的竞爭者范围之大,让卡俄斯都忍不住嘖舌,这看起来像是奔著灭族去的,为了竞爭王位,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包括不限於在物理乃至灵魂层面消灭对手。
    依照这种几乎没有限制的王位竞选方式,当最终继承者被遴选出来的时候,王室成员的数量,保守估计都能削减九成以上。
    乍看惨无人道、灭绝人性,可仔细思索,这似乎也是一种长久之道,这种继承法可以有效避免王室成员过多,对王国財政乃至其他方面造成压迫的问题,同时又能够保证继承的君主,至少不会是一名昏庸之辈。
    即便是能够列举出种种好处,可对於被动捲入其中的王室成员而来,这就是一场灾难了,不会所有人都想成为君王,总有想过安逸生活的混子,但国王连这机会都不给他们。
    要么成王,要么死,又或者是在新王角逐出来之前,苟活下来。
    银龙们寄来的信件中,只言片语里,藏著数不尽的血腥,他们有些同学可都消失不见了。
    “依照这种趋势,他们也该结业了。”
    这种规模的权力纷爭,可不知道要捲入多少无辜者,虽说银龙的种族身份拥有一层巨大保障,但难免会有鋌而走险之徒,不是每个人都能想得非常深远。
    基於此,卡俄斯判定银龙们在人类国度的求学生涯该结束了,而学到了这种地步,以银龙的性情,也可以开启游歷之旅了。
    “到时候该委託他们给我抓条红龙过来。”
    调教原生白龙是一种折磨,堪称酷刑,而冰龙海洛伊丝又太过聪明,如今更是温顺得不像话,毫无挑战性。
    因此卡俄斯想调教一下傲慢而又暴虐的红龙,要是犟种,那就更好了,能给他增添几许调味。
    “嗯哼~”
    金龙轻哼一声,一缕缕灰烬在空中飘飞,一道高大雄伟的身影出现在落地窗前,不过三米身高,可站在那里,却如同一道高不可攀的崇山峻岭。
    “我要去那边看看,跟我一起走唄。”
    没有任何回应,这尊高大的身影侧过身,看向窗外银装素裹的世界,不过卡俄斯却没有惯著他,当金光粒子浮现的时候,这道身影便自然而然地崩溃了。
    这是卡俄斯在十年时间中逐渐摸索出来的,在他对日曜炎晶坚持不懈的炼化过程中,他触及到了其最深处的那一团诅咒核心,並且成功地將其中的一部分引领出来,显化作眼前的精灵王。
    可惜,他还是没有掌控,被他召唤出来的精灵王就不听使唤,不过,他发现其根源受制於日曜炎金,一旦他脱离世界,那么,其存在就无法维持。
    “惯的毛病,跟你客气两句,真拿自己当大爷了!”
    来到光河之上的金龙嘀咕了一句,然后看著身下这条拓宽了不少的光河,其奔涌的最终目的依旧是加尔德隆,没有什么变化,就是让他往返的速度又快了三分。
    喧囂热闹,一派繁荣的城镇,很快就出现在金龙的眼前,这就是他经营了十年之久的血鸦镇,当然,如今也可以改名唤作血鸦城了。
    因为血鸦镇的人口数量,在金龙治理之下,出现了飞跃式飆升,其根本原因,也没什么技术含量,无非便是轻徭薄赋,少收税而已。
    当然,更重要的是卡俄斯做到了杜绝中间商赚差价,在他的治下,不存在大地主、大商人压榨的现象——总人口最初都不过万的小领地,这要是管不过来,那他就要开杀戒了。
    事实证明,在可支配財產增多的情况之下,底层民眾的生育还是极高的,別说二胎、三胎了,就是五胎、六胎都大有人生。
    如今,包括血鸦镇在內,及其治下各村落之中,数量最多的,便是满地乱跑乱跳的小孩,可谓是一派勃勃生机,万物竞发之景。
    这让卡俄斯在这片土地之上拥有无人可以比擬的巨大声望,民眾发自內心地爱戴他,一旦出现,便是夹道欢迎,山呼万岁。
    卡俄斯非常享受这样的待遇,就是有些不太喜欢民眾私底下对他的称呼。
    圣主
    如古代圣贤一样的贤明领主,这样的释义的確不错,而且精准地描述了他的统治成就,只是很容易让卡俄斯联想到一位信用为负的傢伙。
    可惜,名字可以自己取,但称號也很难自己去定义,即便是卡俄斯也没有办法纠正民眾在私底下对他的称呼。
    金龙唯一想到的解决方法就是,投入更多的精力去开拓建造领土,有朝一日建国称王,到时候,他的称號可以由圣主变更为圣王。
    完美
    “琳,我的副院长呢?还没有回来吗?”
    巡视领土之后,卡俄斯將注意力放到了自己倾注了最多精力的学院上。
    不得不说,血鸦岭能有今日人口总数直逼两万的繁荣,与猎魔人数量爆发式增长是脱不开的,而之所以能有如此数量破百的猎魔人,正是因为学院的建立。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在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的海拉尔伯爵,在卡俄斯这位院长长期不在的情况下,是这位伯爵担任起了猎魔人训练与培养的主要责任。
    不过,这位伯爵最近一年来开始变得非常繁忙,不是他的领地,而是他的父亲,那位塞米尔大公,时常召他返回国都,黑铁城。
    “昨天晚上刚刚回来,现在正在睡觉!”
    “是吗?等他睡醒了,让他来找我。”
    卡俄斯在永冬堡的日常就是品点心喝茶,欣赏风景,来到了血鸦堡,也无非就是换了一番消遣花样。
    他身下的血鸦堡与与眼前扩张了四倍都不止的小镇一样,不再是昔男爵的破落小城堡,虽然比不上永冬城,但已经是適合龙类居住的巨型城堡,是这片土地的地標建筑,是繁荣昌盛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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