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微微亮起的太阳光穿透那扇窄窗,照在正拿著纸,一脸无语的路易脸上。
旁边的大卫闭著眼睛坐起来,开始迷迷糊糊的穿衣服,顺带打了个哈欠,揉著眼睛看向身侧,一双平静的眼睛也正看著他。
“啊!!”
大卫大喊一声,整个人往后缩去。
路易连忙安抚:“大卫舅舅,冷静,別慌,是我。”
呼哧呼哧……
大卫捂著心臟,身体放鬆下来,怒视著路易,“你干什么?!”
“大卫舅舅,厕所在哪里?”路易举了举手里的卫生纸,一脸无奈。
他早上起来才想起,这个二十平的房间里,根本就没有厕所!正想著要不要叫醒大卫呢,他就自己醒了。
大卫多喘了两口气,“这种公寓你还想附带厕所啊?楼道厕所被堵了,你要去只能去楼下老约翰开的厕所那边,记得交一美分,当然,我建议你去旁边的树丛里,能省钱,小心点別被发现,也別踩上。”
说完,大卫开始继续穿他那身带著些许酸味和汗味的衣服,他还得早起去干第一份工作。
“记住別自己乱跑,想吃饭外面有流动汉堡。”
路易点点头,往外走去,顺带还把房里的一把小刀也拿上了。
走出房间,左右看了看,果然,在楼道尽头是有厕所的,但上面已经被贴了条,被公寓的管理人员封了,大概率是因为不想付清洁费,或者其他原因,总不能真是因为堵了吧。
下了楼,对路上所有人的目光都不予理会,径直朝著那所谓的厕所而去。
老约翰是个鬍子拉碴的中年白人,躺在躺椅上喝著酒,那就味道很刺鼻,度数应该很高,旁边时不时的就有人走过来往箱子里扔一美分。
路易观察了一眼后,也走过来往里投了一美分。
很快,路易就捂著鼻子出来了,眼神怪异,里面的草莓塔有点多。
好傢伙,原来美利坚人跟华夏在这方面没区別啊!
上完厕所,路易当然没有选择回公寓去。
他可没打算真靠舅舅生活。
路易开始四处溜达起来,当然,仅限开阔地带,小巷子之类的地方完全不去。
昨天的画面他可没忘记。
身后,老约翰微微睁眼瞥了一下,旋即继续闭著眼睛享受伏特加。
在小范围观察了一遍周围后,路易心中对於附近的道路,设施有了个基础了解,他发现这个厕所的位置很好,在这个区域四通八达,前面不远处就是一个旧车站,甚至角落里还有一个小小的公共电话亭。
周围的饮食业也还算发达,不过里面的食品很单调,倒是各种零售店很多,街上的行人看衣著大部分都是平民,並且其中以黑人居多。
或许是因为在宽阔大街上的缘故,路易没看到黑帮、毒虫之类的特殊群体,当然,也可能是还没到它们活跃的时间点。
左右观察了一圈后,路易走向角落。
公共电话亭。
路易站在其中,目光注视著电话,却一动不动,眼前的光膜画面再度出现。
只是和昨天不同的是,上面除了装备界面外,还出现了装备栏和个人属性界面。
而那本被判定为白色物品的黑医病历本,正静静躺在装备栏里面。
下面就是个人属性界面。
【姓名:路易·斯特兰奇】
【力:9】
【敏:9】
【体:9】
【智:10】(观察力+0.1)
【魅:9】
【装备栏:1/3】【点击查看装备详情】
【装备效果:街头医术】
【註:装备栏只可收纳装备】
经过昨晚一晚上的研究,路易大概弄清了自己这个金手指的效果,核心就是装备栏。
通过装备不同特殊装备,可以获得不同的加成和特殊能力。
像是那个已经放进装备栏里装备起来的病历本,带来的观察力+0.1,就是基础的属性加成,街头医术则是特殊能力。
那个观察力,被归属於五维属性里智力的一种,但只是在观察方面有所提升,所以感知还是10点,並不是10.1。
至於属性方面,10点属於標准健康成年人水准。
自己疏於锻炼,又刚成年没多久,属性差点也正常。
另外,装备应该也有等级划分,就是不知道白色是不是最低等级,想来应该高不到哪去,毕竟来源只是一个黑医而已。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装备的形成,还有我该去哪里找装备。”
路易摸著下巴凝神思考著。
昨天发现黑医病历本,是因为靠近尸体的时候,对方怀里的病历本发光了,说明自己在靠近装备的时候,就能发现装备的异常,而其他人是无法发觉的。
至於装备的形成,目前完全没有头绪,只能留待以后慢慢发掘了。
现在自己还是先多考虑一下如何挣钱改善生活环境吧,不然连上厕所都得跑下楼来才行。
想起刚刚厕所的糟糕环境,路易就有些反胃。
“所以,现在我该怎么利用手上的装备挣钱呢,街头医术……嘖,感觉有点鸡肋啊。”
医术,这东西发展好了当然是万金油,挣钱利器,无论是哪个国家,稍微有点名气的医生都绝对不会缺钱,普遍属於社会中上层,尤其是在美利坚,医生与律师,並称黄金职业。
但问题是,路易没有执照!手头的医术也写明了是街头医术,能有多大效果,属实不好说。
“前世学的东西在目前这种环境和社会地位下,也基本没用,那就只能先蛰伏了。”
路易面色平静的想到。
这个决定並不难下。
在没有足够的把握起势之前,暂时的蛰伏是必须的。
不过,蛰伏也有蛰伏的办法。
他准备找个能有机会用人体实验医术的工作,短期的也可以,就是好像不太好找,去黑帮就业吗?还是……
正当路易思考先打个什么工的时候。
一阵熙熙攘攘的嘈杂声音响起。
路易目光猛的凝聚,转头看过去,是距离不远的一处小巷子,那边有几个黑人正围著两个白人不让走。
而附近路过的人则是出奇的淡定,看都没多看一眼就走过了,一点看热闹的想法都没有。
像是习以为常。
这让路易有点不习惯。
想了想,还是没动弹,脚下生根似的待在电话亭里看著。
巷子里的爭吵声愈发大了。
终於。
其中一个白人动了,猛的撞开几个黑人的包围跑了,其中两个黑人追了过去,剩下的黑人则是直接掏出小刀,对准另一个留下的白人的肚子就是快准狠一刀。
血液像是爆掉的水龙头,迅速侵染衣服,留下一大片湿痕。
“啊!help!海尔普!海尔普!”
黑人们顺势拿起他的手机还有財物,转身就跑了。
只留下那个白人趴在地上喊著救命。
但没人救他。
人们只是路过。
路易眨眨眼,“果然,这才对味嘛。”
黑人,小巷,抢劫。
嗯,刻板印象拉满。
看完这场抢劫戏份的路易並没有急著走,反而起了个念头,他想搞个实验確定一下某些事,这將决定他之后的行事风格。
路易看了眼公共电话亭,摁了几下,压低嗓音,“911吗?南区……”
说完,直接掛断。
径直走出公共电话亭,来到了另一个偏僻角落里,始终注视著小巷。
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
十分钟过去了。
路易閒得无聊,到流动汉堡车买了一份加肉汉堡,花了9美元。
十五分钟过去了……三十分钟过去了……
小巷里面的人都已经不怎么动了。
正当路易准备离开的时候。
一辆巡逻警车慢慢悠悠的行驶过来,走下来两个白人警察,也没急著去小巷看受害者,而是来到公共电话亭,气哼哼的踹了两脚,像是在发泄怨气。
隨后才来到小巷子,把流血留到面色苍白的受害者扶进了警车里,扬长而去。
什么?查看现场?侦查凶手?
路易没有看见。
只听见那俩警察全程骂骂咧咧的粗野哩语。
看的路易咂舌。
低头瞟了眼手机,“嘖,四十五分钟,足足四十五分钟,臥槽。”
这就是他要实验的东西。
看看在南区这片平民区报警,警察出警到过来需要多久时间。
结果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这tm是过来收尸的吧。”
吐槽了一句后,路易悄悄的走进了那条小巷,他刚刚在等待的时候,看见点有趣的东西。
来到小巷尽头,阴暗的墙角下有著一个大垃圾桶,翻开垃圾桶,里面赫然躺著一个浑身血淋淋的昏迷白人!
正是刚刚率先拋弃同伴逃跑的那个白人,他看起来也受伤了,应该是玩了出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又跑了回来。
看著这个昏迷的白人,路易露出笑容。
这不就是绝佳的实验品嘛!
正好试试那街头医术。
不过在这之前,路易將目光放在了对方的口袋上。
五分钟后。
垃圾桶后面,路易拿著从大卫家里顺出来的那把小刀,开始切割与皮肉粘合在一起的衣物,撕拉!
路易的手很稳,皮肉切割也面不改色。
甚至脑子里还在想著这个人的伤势不重,只是看起来可怕,实际上都是皮外伤;皮肉和衣服粘合在一起,切割起来的手感不知道会不会和头皮有些类似,毕竟两者看起来还是挺像的,之类的古怪念头。
撕拉!
又一刀。
“唔。”
受害者终於忍不住发出一声闷哼,生生疼醒过来。
“好疼……谁……是谁?好黑,放开我!
你们这些该死的墨西哥人,该死的倪哥,你们……法克……”
没错,路易提前做了准备,拿他自己的衣服把他自己的头套了起来,顺带把手脚捆住,既遮蔽视线避免看到自己的脸,又束缚行动,让对方失去反抗能力。
此刻路易依旧刀子不停,只是踢了一脚,“老实点,我救你呢。”
“法克油……你这是在谋杀、是折磨……我会告诉我们老大的……”
路易脸色难看下来,“给脸不要脸。”
噗嗤!
一刀扎进小臂里。
“嗷!!!”
“是不是想死?想死就继续骂。”路易此刻的声音显得低沉而蛮横。
汗水顺著脖颈滑落。
受害者终於认清了现实,死死咬牙不吭声了。
路易开始继续“手术”。
过了十分钟。
路易大功告成似的起身拍了拍手。
“不错不错。”
脸上带著笑容,声音愉悦。
听得脚下的受害者身子一抖,他现在严重怀疑,自己是落在敌对帮派某些变態的手里了!不然怎么可能做这种事还开心啊?!
事实上,路易现在的心情確实不错。
因为他发现街头医术没那么没用,装备里写的街头和现实里的街头,含义上恐怕存在一定偏差;这街头医术的水平其实一点不差,或许比不了那些专精医生,但在某些方面,已经不比正规医生差了!
尤其是外伤。
路易用对方的衣服擦了擦手,又擦乾净小刀,却没急著离开,瞥了眼小巷外,没人来,很好。
拿起小刀轻轻放在男人的脖子旁,冰冷的铁器感让男人浑身一抖。
“现在,我问,你答,但凡有一句假的,我就要你的命,明白?”
“明,明白,你,你问吧。”
这种底层小混混的意志力和智商不用指望,他甚至到现在都没发觉路易不是他口中敌对帮派的人。
很快,路易就从其口中得到了一份附近街头帮派的划分情报,甚至还有几个意外惊喜。
得到情报的路易也没有难为对方,收拾了一下东西就准备离开。
毕竟对方没有看到他的脸。
至於在巷子里被捆著的对方该怎么脱身,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
走出小巷,隨便找了个污水池子,將手上的血污大概清洗了一遍。
路易坐在台阶上,深呼吸著。
浑身都在轻微颤抖。
却不是在害怕,反而有些兴奋。
前世今生,这还是他第一次动手,见血,可他却没有丝毫不適应,甚至在威胁那小混混低头的时候,还有种莫名的愉悦感。
最美妙的是,哪怕他做了这种事,在这里也没人抓他!
这就是他要留在美利坚的理由啊!
太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