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最后的陕北知青 作者:佚名
第064章 野鸡里面也有胡汉三
麻塘饭里面加了盐,因此有味,但没油水。
这就像大姑娘麻海丽的身材一样...女人味是有一点的,但由於她可能还没经歷过人事,还没做好十月怀胎的准备。
所以她的皮下脂肪很少,大腿结实而修长,腰肢细腻,看上去有个像个h,只是中间收了腰,显得非常非常的细。
不像加燕那么圆润水灵,前挺后撅像个s。
就如同青枣和红苹果之间的区別。
今天中午的饭菜很简单,很具有陕北特色...少油寡盐,清清淡淡的。
或许是从小习惯了,又或许是这阵子家里苦惯了。
反正加燕和麻海丽吃的是很带劲,吃的是很香甜的,只是叶小川吃的有点没滋没味,喝了半碗之后就再也下不去筷子了。
加燕问,“怎么叶大哥,这饭不合你的胃口吗?”
陕北人吃粗糲饮食吃惯了。
他们之中好多人,无论是吃什么河捞麵,什么麻塘饭,或者是蒸洋芋丸子啥的,都能吃得很香,都能干它几斗碗。
啥都能吃...而且习惯了。
但叶小川不行,如果三天不沾米饭的话,作为南方人的叶小川,那就会感觉浑身无力。
而要是菜里没点油水,没点肉荤的话?
那也吃起来特別难下咽。
现在的麻海丽,显然变的更会体贴人了,“要不,我下午想办法去给你打点野兔,沙鸡什么的回来?”
“不用了,不就打点野鸡吗?”
叶小川提起骑步枪,想了想,顺手又把麻海丽借来的长火銃给一把拿了过来。
“你们慢慢吃吧,我出去转转,顺便也碰碰运气。”
两姑嫂继续埋头吃饭,只是她俩谁也没把叶小川的话放在心上...就叶知清这个城里来的南方人,他能在陕北打到什么猎?
不浪费子弹都算好的了。
反正当初两姑嫂攛掇著叶小川出来打猎,主要是她们也想不到什么赚钱的好法子。
另外一点,麻海丽和佳燕也想出来走走,透透气。
又或许是內心隱隱约约,渴望和叶小川能有个单独相处的机会吧!
反正当初她们攛掇叶小川出来打猎,能不能打到野驴,那压根就不是目的...
別过二女,叶小川一手提著火銃,背上背著莫幸纳甘,一手提著鸟笼子。
来到一处山崖边的拐角处,见加燕她们再也看不见这边,隨后举起鸟笼,对著咕咕怪开口道,“小子,你知道这附近哪里藏著你的同类吗?”
“咕咕,当然知道了,它们的叫声隔著好几里路我都能听见...咕咕...”
“那现在附近有你的同类吗?”
“没有....咕咕。”
咕咕怪在鸟笼里偏著脖子,望著叶小川,“还有啊,你就不能打点別的?反正都是肉,你干嘛盯著我的同类不放呢?
比如野鸽子,麻雀,这些傢伙的肉可比我们沙鸡要结实多了,而且它们老抢我们的草籽、茼蒿籽,你去帮我们打它吖的!”
“好,打它吖的!”
叶小川也答应的痛快。
当著咕咕怪和咪咪的面,撕咬他们的同类的肉,確实有点不好看。
反正自个只是想沾点油荤,如果能打上几只野鸽,打上一群麻雀什么的。
虽然个头小,但用它们烤烤,然后当做下菜饭,那总比吃野菜强吧?
两只鸟在前面飞,叶小川提著莫幸纳甘步枪,弯著腰紧跟在后。
看上去就像非洲大草原上一只响蜜鴷鸟,在引领著一只蜜獾前去偷蜂蜜一样...
就这么往前走了几百米。
正当叶小川渐渐感到不耐烦,背景开始酸痛酸痛之际,咕咕怪扑棱扑棱著飞了回来,“喂,在左前方的沙蒿丛里有只黄鼠狼,你快点去打它呀!”
黄大仙是昼伏夜出的动物,大白天的能看到黄鼠狼出来,那可真是稀奇!
但叶小川对黄鼠狼却不感兴趣,“打他干什么?如果我去舔包的时候,它再放个屁,那不还把我给臭死?”
“打啊,它会偷鸟!”
沙鸡和黄鼠狼属於不共戴天的仇敌,因为沙鸡一旦到了晚上它的视力就非常不好,而这个时候又是黄鼠狼最为活跃的时候。
所以在野外生存的沙鸡,很容易被黄鼠狼偷了家。
这也是咕咕怪为什么那么恨黄鼠狼,非得要让叶小川去打他的原因了。
扬一扬手中的莫辛纳甘,叶小川瞪眼,“我吃什么不需要你来做决定,你吃什么倒是掌握在我手里...滚!赶紧去给我找点野鸽子,或者是大一点的野鸡啥的。”
“咕咕...”
沙鸡很是不满的咕嚕了两句,隨后振动翅膀飞走了。
没一会儿功夫,那只母沙鸡咪咪又飞了回来,“咕咕咕...前面有几只褐马鸡。”
“咕咕怪呢?”叶小川问。
咪咪咕咕叫,“它在前面盯著,装作替那些褐马鸡放哨,免得它们飞走了。”
哟呵...看来这野鸡界也有带路的,而且当的还挺合格的嘛!
褐马鸡在后世的话,属於非常可刑的一级保护废物。
谁敢打,谁就得把牢底坐穿。
但在70年代的时候还没这一说,其实在70年代早期,就连国宝大熊猫都不是什么保护动物。
人都养不活了,所以这时期的人哪有那概念?
那就打唄!
匍匐前进,叶小川在咪咪的引领下慢慢躡手躡脚地摸到一处骆驼刺非常茂盛的地方。
“咕咕咕...就这里!”
听到沙鸡的提示,叶小川赶紧躲在骆驼刺后面,隨后透过草丛里的缝隙仔细张望。
果然!
在距离叶小川躲藏的地方有七八米左右的空地上,真有几只褐马鸡在那里不停地刨著土觅食。
其中有两只刨两下又会抬起头来,满是警惕的左右张望...
估计这两只鸡是这群褐马鸡里面的领头的了吧,所以警惕性很高。
只是这些傢伙,见到两只体型比它们小很多的沙鸡停在骆驼刺的顶上咕咕咕的叫,隨即便慢慢放鬆了戒心。
毕竟严格意义来说,褐马鸡和沙鸡其实也算同类。
它们都有共同的爱好,有著共同的天敌。
因此,在褐马鸡的认知当中,会觉得那两只沙鸡是不会害它们的。
而它们哪知道信任,往往就是作死的开始...
现在既然有了沙鸡跑来充当哨兵角色。
所以空地上的那五六只褐马鸡也乐得清閒,於是便抓紧时间低头在土里觅食。
举起枪,叶小川瞄准其中一只雄性褐马鸡。
这种野鸡的个头,確实比沙鸡要大很多。
就像被叶小川瞄准的这只,估摸著怎么也有个4斤多了,如果真能打到一只的话,今天晚上三个人的肉食倒也足够吃了。
原本叶小川是想用长火銃的。
毕竟长火銃打出去是个扇面,就机率上来说,打中猎物的可能性会比单发的莫甘纳辛更大。
只可惜那玩意儿的后坐力很大。
如果装的火药太少,而且还很难穿透褐马鸡身上的鸡毛。
如果装的火药量太多,威力倒是上去了。
但叶小川担心火药装填太多了,有可能会炸膛,结果搞得自己和褐马鸡来个同归於尽?
那可就很不值得不是?
所以最终叶小川选择了用莫辛纳甘...这枪老是老,但至少是制式武器,是从正规兵工厂里出来的。
相对来说要安全一些。
而关於打枪吧,对於这方面叶小川倒不陌生,因为这个时期的人在上小学的时候,上初中的时候都要参加军训。
有时,那可是真枪实弹的练啊,甚至连实弹操作高射炮的科目都有!
那就更不要说打这种老式步枪了。
缓缓举枪,將手肘放置於沙地上,作为支架。
慢慢调整呼吸,隨后叶小川趁呼气之际,然后砰的一下,扣动扳机!